关于嘉兴市公安局声纹鉴定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三

关于嘉兴市公安局声纹鉴定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三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嘉兴市公安局声纹鉴定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三)

一、项目编号:SHHR-2024-016

二、项目名称:嘉兴市公安局声纹鉴定工作站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蓝影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路2996号三期三号厂房六楼652室

被投诉人 1 :嘉兴市公安局

地址:嘉兴市展望路333号

被投诉人 2 :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399弄1号兴业大厦九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关于嘉兴市公安局声纹鉴定工作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HR-2024-016)(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9月3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9月30日受理,并于2024年9月30日向被投诉人1嘉兴市公安局、被投诉人2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发出《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和投诉书复印件。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于2024年10月10日向本机关提交了《关于嘉兴市公安局声纹鉴定工作站采购项目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据材料。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人诉称

(一)投诉事项1:参数“支持对案件中检材与检材、样本与样本、检材与样本之间的声纹比对分析,也可以选择外部文件进行比对;检材和样本具有1:1、1:N、M:N三种比对方式,比对结果以声纹相似度进行由高到低的排名展示;支持比对最短语音时长为3s的语音,比对后可生成相似度值和相似百分比,相似度数值范围不低于0~1000。将多段时长为60s的音频文件注册生成声纹模型,平均每个文件注册完成 时间≤0.7s。将10万条声纹注册进声纹库,声纹比对查全率和查准率检验,查全率≥99%,查准率≥99%;声纹比对漏警率和虚警率检验,虚警率<0.1%,漏警率≤0.1%;当漏警率和虚警率相等时,等错误率应≤0.5%。(评分依据:此项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测试报告扫描件佐证,否则作为负偏离处理)”1.该参数目前只有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讯飞)满足要求,市场上不存在三家品牌满足该参数要求2.“相似度数值范围不低于0~1000”,该描述不具备行业普遍性,且具有明显的逻辑漏洞,0~1000本身是一个随机值,不低于一个随机值即为可高于任何一个随机值,那么相似度数值可为任意数值,这明显是不符合逻辑的,也是不符合行业规范的。目前行业内对此有千分制或者用百分制来描述该指标,这种实质性的逻辑漏洞业主应该予以修改。

事实依据:根据近期年来招标的参数,不同业主指向同一 家参数描述,实属不正常。参考“https://ggb.sx.gov.cn/art/2024/7/30/art_*******-********.html绍兴虬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公安局声纹检验实验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里里具有和嘉兴一模一样的参数描述,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试问不同的业主为什么会写出同样的参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二)投诉事项2:参数“可依据省级声纹数据库标准改造对接声纹数据库获取原始检材和比对检材等数据,支持本地案件信息、语音与声纹数据库平台进行双向交互、比对;与声纹数据库连接成功后,支持读取声纹数据库对应账号下的全部案件,最新的10个案件(默认读取数量可后台配置)可在客户端进行展示,超过默认数量的案件不做展示,支持通过搜索框输入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现勘编号进行搜索,读取在线案件数据;支持将案件下所有的本地已处理文件一键回传至声纹数据库。(评分依据:此项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测试报告扫描件佐证,否则作为负偏离处理)”1.该参数目前只有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讯飞)满足要求,市场上不存在三家品牌满足该参数要求,只有讯飞自己能够满足;2.讯飞作为浙江省声纹库的建设者,又是本次项目的可能参与方,这条参数的设置极为不公平,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事实依据:讯飞是浙江省声纹库的唯一建设方,有据可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三)投诉事项3:参数“支持将声纹库推送的待鉴定战果信息分发至战果鉴定模块,在声纹库注册成功后可获取人案战果和案案战果的案件数据,在本地检验鉴定完成后可将鉴定结果、鉴定附件和鉴定单位信息上报至中并可在声纹库系统的战果管理列表中展示。(评分依据:此项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测试报告扫描件佐证,否则作为负偏离处理)”1.该参数目前只有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讯飞)满足要求,市场上不存在三家品牌满足该参数要求,只有讯飞自己能够满足;2.讯飞作为浙江省声纹库的建设者,又是本次项目的可能参与方,这条参数的设置极为不公平,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事实依据:讯飞是浙江省声纹库的唯一建设方,有据可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投诉事项4:“可依据省级声纹数据库标准改造对接声纹数据库获取原始检材和比对检材等数据,支持本地案件信息、语音与声纹数据库平台进行双向交互、比对;与声纹数据库连接成功后,支持读取声纹数据库对应账号下的全部案件,最新的10个案件(默认读取数量可后台配置)可在客户端进行展示,超过默认数量的案件不做展示,支持通过搜索框输入案件名称、案件编号、现勘编号进行搜索,读取在线案件数据;支持将案件下所有的本地已处理文件一键回传至声纹数据库。(评分依据:此项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测试报告扫描件佐证,否则作为负偏离处理)”1.该参数目前只有讯飞智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讯飞)满足要求,市场上不存在三家品牌满足该参数要求,只有讯飞自己能够满足;2.讯飞作为浙江省声纹库的建设者,又是本次项目的可能参与方,这条参数的设置极为不公平,既是裁 判员又是运动员;3.该参数就是为讯飞量身定做的。

事实依据:讯飞是浙江省声纹库的唯一建设方,有据可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五)投诉事项5:“现场演示分支设置过高”1.现场演示主要是功能和效果的验证,可以避免投标人在技术方案中夸大其词、虚假响应,可以帮助评审专家真切感受产品质量和系统性能,评出“供应”能力优良的服务商。但主流建议:演示分5分为宜,最多不超过10分,毕竟采购人要的是优质产品,而不是豪华的演示或完美的样品。2.本次采购的货物甲方理所认为市面上已经存在了,根本不给供应商中标后开发完善的机会,视频演示断绝了供应商中标后开发的可能性。属于严重的排他行为。

事实依据:评分标准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六)投诉事项6:“评分依据:此项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测试报告扫描件佐证,否则作为负偏离处理”此项具有排他性指向,公安部检测机构作为事业单位而存在,而他们所以依循的标准也是“CNAS及CMA”等认证。

事实依据:质疑方承认检验、检测机构的权威性,但招标文件编制的技术评分项,应为产品的主要参数,不应以讯飞的独有技术项或独有的送检项做为评分项,这样有失公允,具有很强的排他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七)投诉请求:1.采购人重新调研参数,重新修改招标参数,修改明显的逻辑漏洞,避免向某一家公司倾向;2.现场演示分值设置不宜过高,建议采购人设置在5-10分,并且进行得分标准量化;3.将“评分依据:此项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测试报告扫描件佐证,否则作为负偏离处理”修改为:“评分依据:此项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或CAL标识的相关检测报告证书扫描件佐证”兼具权威性的同时,扩大了投标企业的范围,一举两得。

二、被投诉人1和被投诉人2辩称

对投诉事项1:招标人认为,声纹比对分析为声纹鉴定工作站核心功能,功能参数设置为实际工作需求,且需要一定量化证明性能指标证明产品质量;公安部下发的《声纹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2022 修订版)》文件中也明确了智能声纹鉴定工作站“具备开展语音同一认定及辅助业务的功能”,声纹比对性能也决定了语音同一认定的准确性。本项参数负偏离仅做扣分处理,不是排除厂商参与的废标条款。

“相似度数值范围不低于0~1000”目的为了提供更为精细的区分度,以便评估声纹之间的相似性,且公安行业内常用规范(全国涉案语音库声纹比对得分规则也是千分制),因此参考部级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设定。

对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6:招标人认为质疑已超过有效期,不予以回复。

本项目于2024年8月21日(周三)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至2024年8月28日(周三)截止)。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自2024年8月28日(周三)往后七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6日(周五),故质疑事项2、质疑事项3、质疑事项4、质疑事项5、质疑事项6,不予以回复。

三、经调查查明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预算金额为116万元。被投诉人2受被投诉人1委托,于2024年8月21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9月6日发布第一次更正公告,9月24日发布暂停采购公告,9月29日发布第二次更正公告。

2、投诉人于2024年9月10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函,共有6个质疑事项。被投诉人于2024年9月18日向投诉人发出《质疑答复函》,对质疑事项均作出答复。投诉人因对质疑事项答复不满意而提起投诉,上述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基本与投诉人的投诉事项、被投诉人的投诉答辩内容基本一致,这里不再重复表述。

3、被投诉人于2024年9月6日对采购文件进行了更正公告,除更正公告内容外,其他主要技术参数及资信及商务与采购文件相同。更正内容如下: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0日14:00时

2024年09月26日09:30时

2

招标文件第9页,智能声纹鉴定工作站

功能描述“案件管理”“音素测量比对”“语音转长文本功能”“转写结果修正功能”“声学画布功能”“相同特征音段分析功能”“听辨标记功能”“共振峰高频测量功能”

对功能描述进行修改及删除,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3

招标文件第13页,多源语音预处理工作站

功能描述“案件详情展示”“音频文件处理”“语谱图展示与操作”“多源数据处理”

对功能描述进行修改及删除,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4

招标文件第10页,※ 声纹比对功能

支持对案件中检材与检材、样本与样本、检材与样本之间的声纹比对分析,也可以选择外部文件进行比对;检材和样本具有 1:1、1:N、M:N 三种比对方式,比对结果以声纹相似度进行由高到低的排名展示;支持比对最短语音时长为3s的语音,比对后可生成相似度值和相似百分比,相似度数值范为0~1000。

支持对案件中检材与检材、样本与样本、检材与样本之间的声纹比对分析,也可以选择外部文件进行比对;检材和样本具有 1:1、1:N、M:N 三种比对方式,比对结果以声纹相似度进行由高到低的排名展示;支持比对最短语音时长为3s的语音,比对后可生成相似度值和相似百分比,相似度数值范围不低于0~1000。

5

招标文件第12页,※ 屏幕缩放比例设置功能

支持手动调整操作界面的缩放比例,比例参数可设置为:1.2倍、1.5倍、1.7倍、2.0倍。

支持手动调整操作界面的缩放比例,比例参数可设置不少于4个倍速。

6

招标文件第38页,现场演示

投标人投标现场自行提供演示所有环境,演示的软件系统必须部署在国产化环境下进行演示,如在非国产化环境下演示,得0分。演示如下功能,满分20分,有一项演示失败或未演示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提供U盘进行视频演示,演示的软件系统必须部署在国产化环境下进行演示,如在非国产化环境下演示,得0分。演示如下功能,满分20分,有一项演示失败或未演示扣1分,扣完为止。

7

招标文件第39页,现场演示,二、多源语音预处理工作站演示功能项

1、案件详情展示:可展示案件详情,案件详情包含案件名称、案件编号、案件性质、案件状态(侦办中/已抓获)、立案日期、办案单位名称、原始检材数量、比对检材数量、优化检材数量、案件处理状态(未处理/处理中/已提交)、案件分类(本地案件/声纹数据库案件)等案件详情信息

1、语音质量评估:通过信噪比、有效时间、说话人数等方面对语音进行综合评估,给出合格或不合格判断,不合格语音进行异常项标注。质量评估阈值可自定义设置

4、投诉人提起投诉后,本机关于2024年9月23日向被投诉人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暂停期限为30日。2024年9月29日被投诉人发布第二次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如下: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带“ ※ ”产品重要技术指标的评分依据

评分依据:此项需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测试报告扫描件佐证 ,否则作为负偏离处理

评分依据:此项需提供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认证机构批准的国家级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测试报告扫描件佐证或者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测试报告扫描件佐证 ,否则作为负偏离处理

四、本机关认为

(一)投诉事项1关于采购文件对智能声纹鉴定工作站声纹比对功能要求“比对后可生成相似度值和相似百分比,相似度数值范围不低于0~1000”的问题。

该投诉事项系被投诉人2024年9月6日对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0~1000”是一个区间值,不低于某个数值,该数值应当是具体数值,不能是区间值,采购文件的此项表述错误,对投诉人的该项投诉本机关予以支持。

(二)投诉事项1中除前述已支持的投诉事项外的其他投诉事项、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6,上述投诉事项投诉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受理条件,本机关不予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中除前述已支持的投诉事项外的其他投诉事项、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6,予以驳回。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部分投诉成立,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嘉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嘉兴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鉴定 声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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