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南丘陵地区基于海绵理念的洪涝污共治技术试验研究与示范应用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南丘陵地区基于海绵理念的洪涝污共治技术试验研究与示范应用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南丘陵地区基于海绵理念的洪涝污共治技术试验研究与示范应用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0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4]******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江南丘陵地区基于海绵理念的洪涝污共治技术试验研究与示范应用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4]******
3、项目内容:《江南丘陵地区基于海绵理念的洪涝污共治技术试验研究与示范应用》包含基于洪涝污统筹的内涝风险管理关键技术研发、基于蓄排平衡理念的丘陵城市排涝模式示范运用、洪涝污共治技术研发与工程应用、海绵示范城市经验模式总结等。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孙亚恩
6、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6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日历天数:441天。
2、地点:株洲市
3、方式:按国家、地方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验收方式:本项目采用甲方组织专家评审、按有关程序组织审查确认等方式验收。
验收标准:以过程资料、正式出版相关专著、图册,发表国家级期刊、完成专利等方式完成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10-16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壹拾伍份,采购人执伍份,供应商执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16日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谭成华 法定代表人:王凯
委托代理人:孙亚恩 委托代理人:周飞祥
电 话:0731-******** 电 话:010-********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十号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国兴家园支行
帐 号:010*****600120*****3670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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