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提质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洪江市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提质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洪江市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提质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0-30
采购人(全称):洪江市教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凝为高创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洪江市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提质改造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黔财采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心理辅导室提质改造项目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陆拾捌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 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湖南凝为高创科技有限公司 | / | 否 | / | / | 1 | 项 | *******.00 | *******.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
地点:岩垅中心学校、黔城镇中心小学、江市镇中心学校、芙蓉小学、隆平学校、黔城完小、双溪中学、安江实验中学、安江一完小和安江二完小,免费送货上门及安装调试。
四、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在办好结算手续后甲方15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壹年满后7日内无息付清。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成交)通知书
(5)投标(响应)文件
(6)采购文件
(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29日
九、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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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校心理辅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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