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86号
联系方式:190*****888
供应商(乙方):赤峰兴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桥西大街中段兴华小区5号楼
联系方式:151*****466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数量:1; | 1(批) | ¥560,000.00 | ¥560,000.00 | 一、项目内容 1、保洁: 主办公楼9501平米,*****服务中心800平米,宿舍楼500平米,羽毛球馆120平米的公共区域保洁服务。 2、安保: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各楼宇的安全预防和秩序维护。 3、维修:为宁城县人民检察院各楼宇提供水、暖、电、照、电梯及其他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及事故排查与处理等物业服务,以及坐落于以上建筑面积中的公共设施设备。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 物业服务内容 l.办公楼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1)办公楼内部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包括:大厅、走廊、扶栏、门、窗玻璃、卫生间、盥洗室、院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建筑物外墙(3米以下)、天花板、照明电器、宣传栏、电梯轿厢、楼梯、台面、地面、内墙面、标识牌、消防栓、垃圾桶、开关、外楼梯台面、公共活动场所等全部公共设施保洁。 (2)综合办公楼外部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服务。包括:广场、庭院、道路、绿地等部位。 2.办公楼公共秩序维护。办公楼门卫、车辆疏导及停放、办公区巡逻。 3.综合办公楼公共设施设备正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服务。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房屋等一般公共设施设备。 第二条 物业服务具体参照岗 |
合同金额: 5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01日至2025年08月31日
履约地点: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2024年10月30日
2024年10月30日
合同附件:
宁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30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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