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蚌山区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B2024SQCGC2741
二、项目名称:蚌山区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提升改造项目二标段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嘉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上海世界8号301室底铺
成交金额:3.7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3.7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2.1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蚌山区片区排水防涝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提升改造项目 二标段监理 施工范围:本项目建设场地位于蚌山区城区范围内,涉及姜桥路、航华路、雪华路等市政道路地下管网进行提升改造, 对存在错接混接的雨污水管网进行整改, 增加部分雨水篦子等配套基础设施,本项目雨污水管道直径最为 2.2 米,本次采购为全过程、全范围内的监理。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项目总监:周威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伟(组长)、蔡宏伟、马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蚌山区市政养护管理所
地 址:蚌埠市蚌山区南山路89号老蚌山区政府院内楼5 楼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厦西裙楼三楼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虎(采购人代表)、常新宇、许文峰(项目负责人)
十、附件
1.评审结果一览表
2.企业声明函
0天0时12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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