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YGZF[2024]037号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352号2号楼23-25层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一体化 抓拍单 元海康 威视608500型号:iDS-TCE900-G
2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频闪灯海康 威视1191200型号:CXBG-2-1-PS-A-DS-TL2000A-L1-N
3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终端一 体机海康 威视388500型号:DS-TP50-12R
4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交通灯 信号检 测器海康 威视131500型号:TLD-2016-N
5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安装调 试国产181000型号:定制
6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高清摄 像机 (环保 人脸卡 口)海康威视8*****型号:iDS-TCV900-FEMF/50
7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红外白 光爆闪 一体灯海康威视121500型号:CXBG-1-1-PS-A-3B-I(CXBG-2-H/2-MC-A-3B-I)
8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终端一 体机海康威视48500型号:DS-TP50-12R
9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基础施 工(含 预埋 件)1定制32000定制
10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窨井型号:350*250 复合材料3180型号:350*250 复合材料
11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电力电 缆定制3003定制
12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 50mmPE 管型号:PE 管Φ503007型号:PE 管Φ50
13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安装调 试定制41000定制
14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数据集 成软硬 一体机海康威视1*****型号:DS-VBD3BA-U/HDI
15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卡口平 台主机海康威视2*****型号:DS-VM21S-B
16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硬盘海康威视361600型号:HK726TAH
17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机动车 信号灯 灯板芯源50200型号:LED400
18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设施更新(二期)项目堡垒机 授权奇安信22200型号:B1100-QD-50P,50 个被管资源数授权许可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约良,方爱圆(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冬梅,方桃,周淑红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55.059.050.051.052.053.439.2292.62
1杭州明源交通工程有限公司46.046.041.038.037.041.639.080.6
1桐庐蓝天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38.033.035.030.028.032.840.072.8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千岛湖镇新安东路73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新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方爱圆

质疑联系方式:135*****4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李梦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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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智能交通设施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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