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后果区自动识别与复核平台一期-成交候选人公示
高后果区自动识别与复核平台一期-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0日18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04日23时59分59秒
本项目高后果区自动识别与复核平台(一期)(项目编号:CEITCL-BJ04-*******-01)经评审小组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包名称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 (含税价) | 服务期限 |
1 | 第1包 | 沈阳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 ******.00元(人民币)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10日 |
2 | 第1包 | 天津中科智能识别有限公司 | ******.00元(人民币)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10日 |
3 | 第1包 | 中科智能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 ******.00元(人民币)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10日 |
2、成交候选人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包名称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第1包 | 沈阳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 贾迪 | / |
2 | 第1包 | 天津中科智能识别有限公司 | 孙哲南 | / |
3 | 第1包 | 中科智能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 高春城 | / |
3、成交候选人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包名称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第1包 | 沈阳智谷科技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询比文件要求 |
2 | 第1包 | 天津中科智能识别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询比文件要求 |
3 | 第1包 | 中科智能科技(辽宁)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询比文件要求 |
响应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采用快递或邮寄件寄送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的异议文件须加盖其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的还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电话、短信、传真、复印件、电子邮件等不作为有效书面异议文件,否则无效不予受理。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无效也不予受理。其他详见询比文件。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高后果区自动识别与复核平台(一期)进行询比,现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评审工作。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名:沈阳智谷科技有限公司;响应报价:******.00元(人民币);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10日。
第二名:天津中科智能识别有限公司;响应报价:******.00元(人民币);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10日。
第三名:中科智能科技(辽宁)有限公司;响应报价:******.00元(人民币);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4年12月10日。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国家管网集团储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亓立鹏
联系电话:185*****776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7层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汉宝、杨强华、杨硕、吉培茹、马星可
联系电话:130*****871
联系邮箱:mayuank@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时间国际A座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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