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濮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4-58
二、项目名称:濮阳市人民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所需设备项目包6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济南豫洛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五峰山街道东马商业街东排
被投诉人1: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被投诉人2:濮阳市人民医院
地 址:濮阳市胜利中路225号
相关供应商:河南赛茗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路南、后河路东民安西上1号大楼6层62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第2.1条“流量传感器:双向数字涡轮式-永久使用,并非消耗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而中标公司技术偏差表中则写的满足,为虚假应标。
2.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第2.3条“氧传感器:顺磁-永久使用,并非电化学”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而中标公司技术偏差表中则写的满足,为虚假应标。
3.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第3.3条“肺弥散功能测定:(1)标准一口气法(2)内呼吸法(3)三等式法(4)具备正式测试前的模拟训练软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而中标公司技术偏差表中则写的满足,为虚假应标。
4.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第3.4条“甲烷稀释法测定残气功能(1)标准一口气法(2)内呼吸法”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而中标公司技术偏差表中则写的满足,为虚假应标。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行政裁决如下: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濮阳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8日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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