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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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五.谈判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合同授予
第四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序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黄淮学院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项目(二次)140650.98140650.98
工期5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24个月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工作日内
付款方式以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
验收要求及标准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4、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是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序号内容、要求
11.1 项目名称:黄淮学院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项目(二次)1.2 采购人名称:黄淮学院1.3 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含全部内容1.4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2合格供应商:具备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条件。
3谈判报价及费用:3.1 本次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3.2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谈判废止。3.3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4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5样品要求:不提供样品
6响应性文件组成:纸质响应性文件(含一正两副)、电子响应文件(U盘)各1份。
7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8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9评定办法:本次谈判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最终评定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10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1谈判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无
12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工作日内。
1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不收取。
14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5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二项商务要求。
16响应性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7解释: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5
“工程”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工作内容。
2.7 “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
系指
判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采购预算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8.特别说明:
8.1供应商参加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
人所拥有。
8.2 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谈判。
8.3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4
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
部门查处。
8.5关联企业参加谈判
8.5.1
本谈判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之规定。
8.5.2 关联企业中,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同时参加谈判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一经发现,将导致谈判同时被
拒绝。
8.5.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质疑和投诉
9.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
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
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
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
门投诉。
9.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
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9.3不符合谈判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质疑函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
充完整,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
10.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
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
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1.1 竞争性谈判公告
11.2 采购需求
11.3 供应商须知
11.4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1.5 响应性文件格式
1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
足3个工作日,则需延长谈判开始时间,谈判文件发售时间、递交样品截止时间等
可以相应延长)前,在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公
示期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12.2
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
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谈判时不
予认可。
12.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始谈判时
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
,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
更正公告。
三 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13.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
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
交的资料。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商务要求和谈判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3.2
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性文件格式附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书》和《抵制商业贿赂
承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改内容。否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
应。
14.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4.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4.2
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计
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
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4.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
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
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
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5.响应性文件的组成。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5.1竞争性谈判响应书
15.2 初次报价一览表
15.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5.4 施工组织设计
15.5 技术响应表
15.6 商务响应表
15.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9 证明文件
15.10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16.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6.1
响应性文件从竞争性谈判公告所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
应性文件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
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
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性文件。
17.谈判报价
17.1
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中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
计算单位。供应商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
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采购
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
各供应商按照现行相关计价规则、相关配套文件,及省、市有关造价管理规
定进行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根据本企业水平确定投标报价。
17.2 供应商要按初次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填写。
18.谈判保证金
19. 响应性文件的签署
19.1
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件。除了响
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
必须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
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19.2
响应性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
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9.3 响应性文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盖公章。
19.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施工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
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9.5
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
印。
19.6
全套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
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
,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9.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性文件或响应性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谈判
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
应性文件。
四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标记
20.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0.2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密封在一个包装内,电子响应文件(U盘)密封在
一个包装内,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指
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等字样。
20.3
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
公章。
21.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1.1
纸质的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U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到竞
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地址,并签到。两者缺一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2
在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下,由供应商代表或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送达谈判小组。
22.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充、修
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
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
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22.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22.3.1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的。
22.3.2 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的。
22.3.3 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谈判的。
22.3.4一个供应商不只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五 谈判
23.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
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 3
人(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而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
式的采购项目,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能
少于谈判小组成员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
24. 响应性文件的初审
24.1谈判小组会将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有
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响应性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初次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初次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初次报价一
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
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
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
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
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
24.2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4.2.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谈判公告第二项和谈判
文件第三章“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
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所
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
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
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
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
24.2.2
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将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争
性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
阶段谈判。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性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
谈判文件:
(1)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工期、质量等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5)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要求的。
(6)未按竞争性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7)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
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8)响应性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性文件中经修正的
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9)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性文件。
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
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4.2.3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现场告知。
24.3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4.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异常一致的。
24.3.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24.3.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4.3.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
24.3.6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24.3.7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
形的。
24.3.8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5.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
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但澄清事项
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
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谈判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
释。
26. 谈判
26.1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谈判程序。
26.2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所有成员集
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单独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
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
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
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
26.3本次谈判进行 2
轮次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以后轮
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
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对谈判的每轮次报价或承诺均以书面
形式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谈判小组,谈判报价以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最后一轮报价递交给谈判小组后,请所有供应商
参加,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宣唱各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由供应商代表
签字确认。(如果一包中分项目过多,第二轮可以只报总价,分项目价格按本轮总
报价与第一轮总报价的优惠比例相应调整)
26.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报价或某
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村料。
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
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7.谈判过程及保密原则
27.1
凡与本次谈判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谈判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
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7.2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谈判的
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
28.成交原则
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
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最终
评定价作为成交供应商的依据,按最终评定价由低到高排列。最终评定价相同的
,按最后一轮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最终评定价与最后一轮的报价均相同的,按技
术指标优劣排列。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与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
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
29. 价格调整
29.1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
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按照“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对供应商报
价进行调整。
29.2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
评标价格要素价格折扣幅度
节能产品3%
环境标志产品3%
小微企业(投标人的所有投标产品均出自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由投标人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每项按0.5%折扣。
29.3 如果同一包为单一产品,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
最终评定价。
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29.4 如果同一包内有多个产品,部分产品符合政策功能要求的,只对符合
政策功能要求的产品依据《报价明细表》按上述价格折扣幅度进行折扣。
29.4.1如果最后一轮供应商按《报价明细表》报价,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
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定价。
单项调整报价=最后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最终评定价=∑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最后一轮单项报价
29.4.2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只报总价,先对第一轮报价进行调整,再按最后一
轮报价比第一轮报价降价幅度计算出最终评定价。
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第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第
一轮单项报价
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
30.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31. 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
31.1
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
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代理服务费。
31.2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
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价最低,
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
31.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4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谈判废止的权利
3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谈判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
商:
32.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2.1.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2.1.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1.4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期间符合专业条件
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 合同授予
33.签订合同
33.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
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性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
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
同,视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履行违约赔偿义务,并按照
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
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33.2
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
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
并作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33.3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
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
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
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第四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
附件7 技术响应表(格式自拟)
附件8 商务响应表(格式)
附件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1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11 证明文件
附件12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格式)
附件1 响应性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供应商名称)
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响应性文件递交至: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指明的地点)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响应性文件封面(格式)
采购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
附件3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格式)
致: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现正式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 份:
1、初次报价一览表。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施工组织设计
4、技术响应表。
5、商务响应表。
6、证明文件。
7、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我方就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
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
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
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
3、我方同意在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性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
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
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
果。
5、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作
为成交的保证。
6、我方理解并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
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8、如果发生供应商人须知第24.2.1、24.2.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9、如果发生供应商人须知第24.3、31.2项所述情况,同意谈判小组认定我方
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并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10、如果发生供应商人须知第27.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丧失参加
谈判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
通知书并缴纳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
引起的一切后果。
12、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1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5、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谈判报价小写: 元(大写: )
工期
质量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备注
附件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工期
质量要求
质保期
采购范围
合同签订
付款方式
验收要求及标准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性文件递交、参
加谈判、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
直有效。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11 证明文件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附件12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
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
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的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恶意串通,积极维护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
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
违约责任。
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
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黄淮学院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ZRHN-2024-101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黄淮学院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项目(二次):
中标人:河南省千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3.8900万元
二、其他:
黄淮学院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RHN-2024-1011
2、采购项目名称:黄淮学院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序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河南省千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丰收路 441 号防水大厦 138900.00 元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黄淮学院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项目(二次)
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日历天 张周
豫1412023202304182
三、评审专家名单
付锦海、李艳峰 、王勇(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
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黄淮学院国有资产
管理处网页》。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河南省千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最终评定价为131955.00元。
2、各有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请于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94号文《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格式及内容要求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环节的质疑,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有授权委托书)携带
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子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
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黄淮学院
地 址:驻马店市开源路西段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396-2853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润(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盘龙山路北段希尔顿欢朋酒店10层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1770397999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闵老师
电 话:13598921117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淮学院
地 址:驻马店市开源路西段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396-28539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润(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驻马店市盘龙山路北段希尔顿欢朋酒店10层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770397999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黄淮学院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
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RHN-2024-1011
采 购 人:黄淮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润(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二四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五.谈判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合同授予
第四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1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黄淮学院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黄淮学院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润(河南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10 月
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RHN-2024-1011
2.项目名称:黄淮学院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40650.98元,
最高限价:140650.98元。
序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黄淮学院10号教学楼主供电
缆更换项目(二次)
140650.98
140650.98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5日历天
1
5.
6.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
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
(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并
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
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
任意一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成则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凭据。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
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查询时间为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 月 22日至 2024年 10 月 24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润(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发售,获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法人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另留存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25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路 76 号黄淮学院北校区综合楼217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 10 月 25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路 76 号黄淮学院北校区综合楼217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3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黄淮学院国有资产管理
处网页》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黄淮学院
地 址:驻马店市开源路西段
联 系 人:赵老师
电 话:0396-28539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润(河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盘龙山路北段希尔顿欢朋酒店10层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1770397999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闵老师
电 话:13598921117
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二、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
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
标准、规范的要求。
2、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工程技术、质量评定标准、施工验
收标准及规范、标准图集等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三、商务要求
工期
质量要求
质保期
5日历天
合格
24个月
采购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签订
付款方式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工作日内
以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
验收要求及标准
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四、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
特殊要求
及说明理

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
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
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
业。
5
2、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是

6
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内容、要求
1.1 项目名称:黄淮学院10号教学楼主供电缆更换项目(二次)
1.2 采购人名称:黄淮学院
1.3 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1.4 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合格供应商:具备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项“供应商资格条件”规定的条件。
序号
1
2
谈判报价及费用:
3.1 本次谈判应以人民币报价。
3.2
3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谈判废止

3.3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样品要求:不提供样品
响应性文件组成:纸质响应性文件(含一正两副)、电子响应文件(U盘)各1份。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评定办法:本次谈判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
一轮报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最终评定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
应商。
4
5
6
7
8
9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
10
选供应商。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
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1 谈判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无
8
12 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工作日内。
13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不收取。
14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5 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二项商务要求。
16
17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
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解释: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
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谈
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
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
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
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
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一 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的工程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招标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
“供应商”“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性文件的
企业单位。
2.4
“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
9
2.5
“工程”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工作内容。
2.7 “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
判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预算及包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包
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五章附件9);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
身份证(格式见第五章附件10)。
(2)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力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并
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
劳动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
任意一年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成则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凭据。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
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查询时间为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10
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响应
性文件内;未要求提供原件的,复印件须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原件需单独密封(
身份证除外),谈判时备查。
5.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参加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7.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8.特别说明:
8.1供应商参加谈判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
人所拥有。
8.2 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谈判。
8.3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4
供应商在谈判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响应无效,由相关
部门查处。
8.5关联企业参加谈判
8.5.1
本谈判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之规定。
8.5.2 关联企业中,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同时参加谈判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1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活动。一经发现,将导致谈判同时被
拒绝。
8.5.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质疑和投诉
9.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
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日之前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谈判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
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
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
门投诉。
9.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竞争性谈判文件、
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
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9.3不符合谈判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质疑函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
充完整,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
10. 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谈
判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
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1.1 竞争性谈判公告
11.2 采购需求
11.3 供应商须知
11.4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1.5 响应性文件格式
12
1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
足3个工作日,则需延长谈判开始时间,谈判文件发售时间、递交样品截止时间等
可以相应延长)前,在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公
示期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12.2
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
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谈判时不
予认可。
12.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始谈判时
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
,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
更正公告。
13.要求
13.1
三 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
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
交的资料。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商务要求和谈判文件中对响应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3.2
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性文件格式附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书》和《抵制商业贿赂
13
承诺》,不得随意增减或修改内容。否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
应。
14.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4.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4.2
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计
量单位;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
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4.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
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
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
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5.响应性文件的组成。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5.1竞争性谈判响应书
15.2 初次报价一览表
15.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5.4 施工组织设计
15.5 技术响应表
15.6 商务响应表
15.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9 证明文件
15.10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16.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16.1
响应性文件从竞争性谈判公告所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
应性文件被拒绝。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4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
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
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性文件。
17.谈判报价
17.1
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中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
计算单位。供应商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
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采购
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
各供应商按照现行相关计价规则、相关配套文件,及省、市有关造价管理规
定进行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并根据本企业水平确定投标报价。
17.2 供应商要按初次报价一览表的内容填写。
18.谈判保证金

19. 响应性文件的签署
19.1
供应商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性文件。除了响
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
必须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
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
19.2
响应性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
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9.3 响应性文件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盖公章。
19.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施工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
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9.5
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
印。
15
19.6
全套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
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
,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
19.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响应性文件或响应性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谈判
小组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
应性文件。
四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0.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标记
20.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0.2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密封在一个包装内,电子响应文件(U盘)密封在
一个包装内,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指
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等字样。
20.3
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
公章。
21.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1.1
纸质的响应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U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到竞
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地址,并签到。两者缺一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2
在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下,由供应商代表或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送达谈判小组。
22.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充、修
16
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
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
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
22.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
22.3.1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的。
22.3.2 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的。
22.3.3 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加谈判的。
22.3.4一个供应商不只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
五 谈判
23.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
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 3
人(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而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
式的采购项目,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能
少于谈判小组成员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
24. 响应性文件的初审
24.1谈判小组会将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有
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已正确签署等。响应性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初次报价一览表的内容与初次报价明细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初次报价一
览表为准;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
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除非谈判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
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
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性文
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
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
24.2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
24.2.1资格性检查。谈判小组将依据响应性文件按谈判公告第二项和谈判
文件第三章“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
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资格、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所
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
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
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
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
24.2.2
符合性检查。谈判小组将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争
性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不进入下一
阶段谈判。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性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
谈判文件:
(1)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工期、质量等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5)未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要求的。
(6)未按竞争性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7)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
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8)响应性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性文件中经修正的
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9)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18
谈判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性文件。
谈判小组决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
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4.2.3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现场告知。
24.3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4.3.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异常一致的。
24.3.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
24.3.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24.3.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的。
24.3.6 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
24.3.7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
形的。
24.3.8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5.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
应当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但澄清事项
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
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谈判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
释。
26. 谈判
26.1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本次谈判程序。
26.2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所有成员集
中与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单独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
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
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

19
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
26.3本次谈判进行 2
轮次报价,并给予每个供应商相同的机会。响应文件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以后轮
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
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当对谈判的每轮次报价或承诺均以书面
形式确认,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在规定的时限内递交给谈判小组,谈判报价以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最后一轮报价递交给谈判小组后,请所有供应商
参加,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宣唱各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由供应商代表
签字确认。(如果一包中分项目过多,第二轮可以只报总价,分项目价格按本轮总
报价与第一轮总报价的优惠比例相应调整)
26.4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低报价或某
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村料。
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
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7.谈判过程及保密原则
27.1
凡与本次谈判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谈判中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
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7.2
在谈判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参加谈判的
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
28.成交原则
本次谈判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
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最终
评定价作为成交供应商的依据,按最终评定价由低到高排列。最终评定价相同的
20
,按最后一轮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最终评定价与最后一轮的报价均相同的,按技
术指标优劣排列。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与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
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
29. 价格调整
29.1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
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按照“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对供应商报
价进行调整。
29.2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
评标价格要素
价格折扣幅度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3%
3%
小微企业(投标人的所有
5%;
投标产品均出自小型或微
型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
、扶持的,由投标人提供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每项
按0.5%折扣。
注: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以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为准。属
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不再给予价格优惠。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
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
或大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
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21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同一供应商,小微企业产品、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价格
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29.3 如果同一包为单一产品,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
最终评定价。
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29.4 如果同一包内有多个产品,部分产品符合政策功能要求的,只对符合
政策功能要求的产品依据《报价明细表》按上述价格折扣幅度进行折扣。
29.4.1如果最后一轮供应商按《报价明细表》报价,对最后一轮报价进行调
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最终评定价。
单项调整报价=最后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最终评定价=∑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最后一轮单项报价
29.4.2如果最后一轮报价只报总价,先对第一轮报价进行调整,再按最后一
轮报价比第一轮报价降价幅度计算出最终评定价。
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第一轮单项报价×(1-∑价格折扣幅度)
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第一轮单项调整报价+∑不进行价格调整产品的第
一轮单项报价
最终评定价=(最后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第一轮调整后报价总价
30.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供应商。
31. 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
31.1
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
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代理服务费。
31.2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
22
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成交供应商在有效的最后一轮报价中报价最低,
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为供应商恶意串通。
31.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
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4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谈判废止的权利
3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谈判废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
商:
32.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2.1.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了采购控制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2.1.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1.4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评审期间符合专业条件
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 合同授予
33.签订合同
33.1
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
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性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
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
同,视为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履行违约赔偿义务,并按照
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
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33.2
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
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
23
并作为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33.3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
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
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
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补充条款
34.1关于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数量差额与缺项的说明(如果存在数量差额和漏
项)
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与采购文件、合同条款、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
查阅与理解,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
和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而供应商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投标过程中供应
商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采购人的采购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
文件,详细踏勘现场,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
缺项,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通知采购人检
查,进行更正;除非采购人以补遗函或答疑补充的形式给予更正,所提供的工程
量清单数量不允许自行调整,采购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数量存在差额与缺项而供
应商未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考虑竞争的原因已将工程量清单存在数量差额与
缺项费用计入其它费用,供应商不能再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额与缺项为
由提出增加费用。
34.2供应商在自行踏勘现场时充分考虑项目的复杂程度,如果产生消防、雨
污水管道、煤气管道、网络、线路等项目的工程量,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内。项目
施工过程中如果产生有拆除的电线、电缆、电风扇、门窗等固定资产,由中标供
应商运送到指定地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总价内。
34.3中标价已包含大气扬尘防治、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工作的
全部内容,应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进行施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一切
24
后果由供应商负全责。因政府和行业要求对大气扬尘治理、文明施工等采取的封
土、停工等行动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4.4供应商须具有保证本项目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经济实力,当发包人工
程进度款支付暂时不到位时,须投入保证工程正常开展的流动资金,保证项目按
工程进度要求顺利实施。否则,造成工程进度延误等各种不良影响的责任由承包
人承担。
34.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处以供应商中标合同金额的
千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34.6供应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
人员进行派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项目
经理每月在工地时间不少于22个工作日,本项目不接受更换项目经理和施工现
场管理人员,如果中标供应商更换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视为违约,采购
人有权力解除合同,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
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34.7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34.8成交供应商进场后,因供应商原因连续停工3天,发包人有权利解除合
同,重新进行招标,供应商所完成的工程量不进行结算,供应商承担因合同解除
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发包人各方面损失并支付10%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34.9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保证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
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
备质量负责。如果不能满足,发包人有权利解除合同,重新进行招标,供应商所
完成的工程量不进行结算,供应商承担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发
包人各方面损失并支付10%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34.10本项目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黄淮学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规章
制度和学校相关工作规则;提供审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资料不全、不实或不准确所造成后果的
责。
25
26
第四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和内容)
发包人(全称):    
承包人(全称):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2.工程地点:  。
3.工程内容:  。
4.工程承包范围:
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
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7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
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
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28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地 址: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
29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账 号:
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部分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30
第五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注释:
《响应性文件格式》附件是供应商的部分响应性文件格式和签订合同时所
需文件的格式。供应商应按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响应性文件。
目 录
附件1 响应性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附件2 响应性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3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格式)
附件4 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附件6 施工组织设计
附件7 技术响应表(格式自拟)
附件8 商务响应表(格式)
附件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1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11 证明文件
附件12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格式)
31
32
附件1 响应性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供应商名称)
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响应性文件递交至: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指明的地点)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33
附件2 响应性文件封面(格式)
采购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供应商名称 :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
34
附件3 竞争性谈判响应书(格式)
致: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现正式提交下述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 份:
1、初次报价一览表。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施工组织设计
4、技术响应表。
5、商务响应表。
6、证明文件。
7、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我方就本次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
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
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
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
3、我方同意在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性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
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
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
果。
5、我方保证尊重谈判小组的评审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最低报价不作
为成交的保证。
6、我方理解并遵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
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8、如果发生供应商人须知第24.2.1、24.2.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
35
9、如果发生供应商人须知第24.3、31.2项所述情况,同意谈判小组认定我方
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并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10、如果发生供应商人须知第27.2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被认定为丧失参加
谈判的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
通知书并缴纳代理服务费。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
引起的一切后果。
12、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工作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1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5、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36
附件4 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谈判报价
小写: 元(大写: )
工期
质量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备注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标
处理。
2、谈判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内容产生的所有费用。
3、以上报价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相一致。
4、凡认为所投产品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在相应的产品的“备注”栏内注明
符合何种折扣条件。
5、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37
附件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8
附件6 施工组织设计
1)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5)工期保证措施;
6)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7)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39
附件7 技术响应表(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必须对谈判文件中的第二章中“技术标准和要求”内容作出响应。
40
附件8 商务响应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工期
质量要求
质保期
采购范围
合同签订
付款方式
验收要求及标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1
附件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2
附件1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性文件递交、参
加谈判、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
直有效。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3
附件11 证明文件
11.1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
11.2 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
11.3企业缴纳税收和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11.4谈判文件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1.5节能、环保产品或其他价格折扣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有)
11.6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复印件(如有)
11.7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等,格式自拟)
11.8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44
11.9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
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45
11.10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备注:若投标单位不属于监狱企业,可不附此附件)
11.1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
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
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若投标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附此附件。)
46
附件12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格式)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
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
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
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供应商,与其它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
的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成员恶意串通,积极维护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
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
违约责任。
七、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
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7
4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楼 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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