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projectId": "7102e40a*****f627fa-5f02", "content": "
一、合同编号:JH24-******-*****-004-001
二、合同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04包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号
联系方式:041*****003
供应商(乙方):辽宁瀚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1183号
联系方式:156*****0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市管绿地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1.施工、养护单位进场前要签订“养护安全生产责任状”,养护单位是养护、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由于养护单位未按安全规范施工或巡查检查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养护单位负全部法律责任。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养护单位自行承担,现场要配备专职安全员同时佩戴安全员袖标。要形成“天天讲安全,时时重教育”的工作习惯,并形成安全教育记录存档备查,每半个月上报一次。2.每一个完整养护周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苗木耗损不得超过2%,验收统计存活率不得低于98%,行道树成活率达到100%,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如有不满足要求,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赔偿。3.养护单位必须有应对旱、涝等特殊气候条件的紧急预案(养护单位进场时上交)。内容包括:可以动用的车辆、排水设备、人员、工作计划安排等。做到从容应对,不损坏一树一苗,保护养护形象。如因养护不到位造成干旱、涝害、虫害造成苗木死亡的,死亡苗木由养护单位按苗木市场价格进行赔偿。4.养护单位要有足够的应变能力,视采购单位的工作需要及时增加人力、设备配合工作。如遇有迎检、重要会议、参观等重大活动时,要服从采购单位统一调度,一切行动听指挥,完成好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5.养护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绿地人为破坏负有第一责任。养护单位未经主管单位告知或提供拆改审批手续而在绿地内的一切破坏性施工,养护单位有权制止。制止不力造成绿地损坏,养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照价赔偿,造成严重损失的,将解除养护合同。6.按要求对现有裸露地面进行治理,更换种植土,平整场地,补植原有品种,模纹、草坪或宿根花卉。裸露土地类型为分车带的和开阔草坪的,裸露部分全部进行覆盖;裸露土地类型为基础绿地,包含乔木、灌木的,以林缘线为整治边界,林缘线至缘石或者绿地外侧边界,全部进行补植覆盖;裸露土地类型为林下的,现有树木间距大,透光率高,满足地被植物生长的,全部进行补植覆盖(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鞍山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存疑以甲方要求为准)。7.每个标段每年须预留5万元预备金,用于甲方安排乙方完成的绿地标识牌及其他绿地景观提升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989,000.00元
合同金额:6,989,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管绿地道路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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