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颤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除颤仪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SZB*******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公安局除颤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耀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9号801-3房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半自动AED除颤仪

品牌(如有):科曼

规格型号:F1A

数量:32台

单价:8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中友、钱志凯、夏泳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服务费

2.金额:0.4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1

拉萨市公安局2023新增装备采购项目

拉萨市公安局

广州耀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3.08.11

2

南航大连分公司自动体外除颤仪及电极片采购项目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耀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3.12.20

3

后勤中心2024年运动员接待站健身器材购置

湖北省体育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广州耀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4.05.30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大道

联系方式: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陵市天山大道绿源大市场二期20#楼

联系电话:05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2-******* 180*****8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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