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都·凤凰城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应诉和钢材采购合同起诉代理律师事务所比选文件

凉都·凤凰城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应诉和钢材采购合同起诉代理律师事务所比选文件

一、项目情况

情况一:凉都·凤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一期)于2016年12月23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总承包单位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7月10日竣工验收合格,2021年8月15日完成工程结算,并出具《评审报告》,经合同双方确认无异议,2024年10月21日我司被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诉,涉案金额********.69元。

情况二:六盘水市民生物资商业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凉都·凤凰城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供应钢材事宜,于2017年3月15日签订《凉都·凤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钢材采购合同》,2019年1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2020年9月办理钢材结算189.546吨,结算金额为******.12元,此笔已办理结算且开具发票的钢材款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支付给我公司。

二、工作内容

1.凉都·凤凰城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应诉(案件编号:(2024)湘0603民初1197号)代理相关工作;

2.凉都·凤凰城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期)项目钢材采购合同起诉代理相关工作。

三、代理期限

上诉两事项代理相关工作至终审完成。

四、报价要求

1.报价须于2024年11月4日14:30前密封报六盘水市民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本报价须有报价书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所有提交资料须加盖公章,资料袋须加盖公章密封;

3.本报价为一次报价,不再进行二次报价和谈判,各投标单位需结合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报价;

4.参加比价单位资质及报价资料、密封情况均需满足上述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本次比选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并接受

相关部门监督。

五、中选人的确定

1.招标人将在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开标,并将开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满足该文件要求的参选人中,两事项代理工作报价总额最低的参选人作为中选人;

3.如出现多家参选人报价总额最低且报价一致的情况时,招标人将组织报价最低且报价一致的参选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名中选人。

六、费用支付

完成每事项代理所有工作内容,法院终审判决书下发后并开具相应事项代理工作金额的发票30日内一次性支付;

七、最高限价

两事项代理工作费用分开报价,报价总额限价*****元。

八、其他

1.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诉代理合同与六盘水市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钢材采购合同起诉代理合同与六盘水市民生物资商业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

2.请受邀单位做好保密工作,不得相互了解和询问,我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本项工作,并接受监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棚户区改造工 项目建设 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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