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档案局馆鲁班路房屋装修工程项目——暖通工程新风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黄浦区档案局馆鲁班路房屋装修工程项目——暖通工程新风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黄浦区档案局(馆)鲁班路房屋装修工程项目——暖通工程新风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10*****024**********-********

存证日期: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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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31 信息来源:上海市财政局云平台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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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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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黄浦区档案局(馆)鲁班路房屋装修工程项目——暖通工程新风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黄浦区档案局(馆)鲁班路房屋装修工程项目——暖通工程新风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1日 13: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黄浦区档案局(馆)鲁班路房屋装修工程项目——暖通工程新风系统

    预算编号:0124-*********

    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黄浦区档案局(馆)鲁班路房屋装修工程项目——暖通工程新风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投标单位需要负责项目范围内多联式空调、分体机、全热交换器系统建设的深化配合工作、材料设备采购、试验、加工制作、保管、运输、安装、测试、清洁、产品保护、系统集成、验收合格、保修、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或总包方进场通知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资格审查办法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方式:网上获取,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报名无需到现场,不进行报名审核,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3: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 13: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福申大厦8楼802会议室(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即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采购中心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如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并送达采购中心;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
    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延安东路300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海路8号8楼808室

    联系方式: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喆彦1

    电 话:021-********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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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0-31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公告源URL:
  • ******&articleId=XxM5UH9HMvQSrMCKdxxL5w==" target="_blank">http://www.zfcg.sh.gov.cn/luban/detail?parentId=******&articleId=XxM5UH9HMvQSrMCKdxxL5w==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21 13:00:00

标签: 装修工程 新风系统 暖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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