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公益诉讼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皖B(AHSX)2024-073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丛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荻港镇芦南街道原苏垅小学111号

中标金额:******.00元。

项目负责人:周大成,注册编号:皖234*****38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范围: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要求:合格

时间:45个日历天

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祖平,郑伟,吴文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2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招标方式: 竞争性磋商。

8.2 中标单位业绩:1、项目名称:六安中学心灵驿站团体活动室建设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0日;2、项目名称:新店镇初级中学心里健康教育中心改建项目;签订时间:2023年;3、项目名称:繁昌区荻港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公租房(高山小区)简装工程;时间:2024年1月2日;

8.3 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升华大厦909。联系电话:182*****10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

联系方式:180*****52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尚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升华大厦909

联系方式:182*****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182*****10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安徽尚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