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解放路、中央大街等7条街路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锦州市解放路、中央大街等7条街路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锦州市解放路、中央大街等7条街路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锦州市解放路、中央大街等7条街路排水管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设计(招标代码: 202*****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11月01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评标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要求

计划工期(日历天)

评标情况(得分)

第一名

锦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8

合格

15天

91.00

第二名

丹东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9

合格

15天

78.00

第三名

本溪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

1.46

合格

15天

70.24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锦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丹东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溪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姓名

高玲

田成彪

温双玉

证书

名称

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给排水高级工程师

编号

********

*********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锦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丹东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溪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

资格条件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4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416-*******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锦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1*****585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1日


辽宁晋之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1/01 14:11:50

标签: 解放路、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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