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水果玉米产业园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高山水果玉米产业园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4-154
2、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高山水果玉米产业园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栾川政采磋商新(2024)0050号-1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栾川县狮子庙镇坡前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冷库3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改造原有两栋建筑外立面及原有门窗更换,新建毛石挡土墙及回填土。天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龙山东路34号1,197,000.00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高山水果玉米产业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0日历天李采霞豫241*****9679
三、评审专家名单
贾俊涛(组长)、王小绪、崔新亚(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工程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3,97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地点:栾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室。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5.33分。 3、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栾川县狮子庙镇人民政府
地址:栾川县狮子庙镇政和路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156*****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栾川县城伊尹北路杏林大药店三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 135*****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 135*****563

标签: 产业园 水果 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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