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培训租车服务的公告-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培训租车服务的公告-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培训租车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培训租车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经我单位采购小组征集和筛选,深圳市中浩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符合我单位购买光明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培训租车服务的要求。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根据《光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于2024年10月31日在采购小组集体讨论、决策下,通过直接采购方式,选定深圳市中浩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光明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培训租车服务的采购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中浩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180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为提高光明街道党员队伍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党员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拟开展光明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培训,培训期间计划租用大巴车2辆,负责本次出行接送服务。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党建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6号
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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