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铝项目-整流所、继保间及10kV中心变电站工程电气劳务分包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青海铝项目-整流所、继保间及10kV中心变电站工程电气劳务分包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青海铝项目-整流所、继保间及10kV中心变电站工程电气劳务分包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4-ZB*****

公示开始时间:2024-11-02 00:00

公示结束时间:2024-11-05 00:00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青海铝项目-整流所、继保间及10kV中心变电站工程电气劳务分包(招标项目编号:0124-ZB*****),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甘肃省八冶安装有限公司

*******.00

合格

86日历天

2

山东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0

合格

87 日历天

3

山东弘信安装有限公司

*******.17

合格

8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月30日)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甘肃省八冶安装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山东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山东弘信安装有限公司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马辉 联系电话:136*****857 邮箱:**********@qq.com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029-******** ,邮箱:zljyjsgcb@163.com 。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工程管理部),010-********,010-******** ,邮箱:kun_li@chinalco.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九冶建设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

联系人:卢建玲

电话: 131*****833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马辉

电话:136*****857

电子邮件:**********@qq.com































,青海

标签: 青海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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