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防雷设施安全整治工程六次谈判公告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某部防雷设施安全整治工程六次谈判公告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某部防雷设施安全整治工程项目(六次)评审结果公示
(2023-JQWCLA-G3004)
一、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日
二、项目名称:某部防雷设施安全整治工程项目(六次)
三、项目编号:2023-JQWCLA-G3004
四、评审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河南扬博防雷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报价******.00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南京意诚科技有限公司,最终报价******.53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济南雷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最终报价******.00元。
五、质疑渠道:
1.报价供应商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
2.报价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人(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派的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质疑受理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谈判结果公示无质疑的,采购人确定排序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影响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91*****235
标签: 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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