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旌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DXQTJY202*****001001
二、项目名称:旌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四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妙管家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周谷堆农产品物流园1栋143-146号
成交金额:肆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年(¥:******.00元/年)(结算系数:88%)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肆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年(¥:******.00元/年)(结算系数:88%)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00分(满分:1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 旌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项目(四次) 服务范围:旌德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采购,包括货物及其包装、运输、装卸、售前、售后服务等。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秀英、葛军、姜朋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不足陆仟元按陆仟元收取),计算基数为51.00万元/年乘以成交结算系数乘以2年。金额:*****.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旌德县消防救援大队、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旌德县城东路与北一路交叉口正东方向180米、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联系电话:173*****119、189*****11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旌德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旌德县城东路与北一路交叉口正东方向180米
联系方式:173*****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旭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旌德县旌阳镇旌阳桥东边
联系电话:18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先生
电话:173*****119
4.监督单位:宣城市消防救援支队
电话:137*****177
标签: 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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