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东平县供水保障一期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东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东平县供水保障一期工程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东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东平县供水保障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东平县水利局的委托,对东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东平县供水保障一期工程(一标段)进行招标, 并于*0*4-11-01 08:3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DP-GC-********-01-01
*.项目名称:东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工程-东平县供水保障一期工程(一标段)
3.招标控制价:*585.69万元
4.招标人:东平县水利局
地址:东平县城龙山大街011号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方式:0538-*******
5.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号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0538-*******
6.唱标记录: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文件认同程度 投标总报价(元) 工期 质量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 项目经理证书编号
1
东平县水利建筑安装公司
完全认同
90
合格
姜广喜
*37*****0*4*****
*
东平县东平湖开发工程处
完全认同
90日历天
合格
赵广坚
*37*****0*3******
3
泰安东平清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90
合格
崔本同
*37*****0*4******
4
山东弘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完全认同
90日历天
合格
王冬冬
*37*****0*4******
5
沂源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认同
90日历天
合格
宋锡平
*37*****0*4*****
6
山东省宁阳县水利工程公司
完全认同
90日历天
合格
张庆雷
*37*****0*1*****
6.*.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其他得分 总分 排名
1
东平县水利建筑安装公司
50.0
0.0
46.*
0.0
96.*
1
东平县东平湖开发工程处
49.99
0.0
39.*
0.0
89.19
3
泰安东平清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49.99
0.0
34.4
0.0
84.39
3
4
山东弘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49.99
0.0
34.0
0.0
83.99
4
5
沂源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50.0
0.0
3*.0
0.0
8*.0
5
6
山东省宁阳县水利工程公司
49.97
0.0
*9.4
0.0
79.37
6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 评审得分 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东平县水利建筑安装公司
46.*
评委A 48.0 ; 评委B 48.0 ; 评委C 48.0 ; 评委D 48.0 ; 评委E 39.0 ; 评委F 50.0 ; 评委G 36.0 ;
东平县东平湖开发工程处
39.*
评委A 43.0 ; 评委B 44.0 ; 评委C 36.0 ; 评委D *4.0 ; 评委E 41.0 ; 评委F 38.0 ; 评委G 38.0 ;
3
泰安东平清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34.4
评委A 34.0 ; 评委B 34.0 ; 评委C 38.0 ; 评委D 34.0 ; 评委E 34.0 ; 评委F 3*.0 ; 评委G 36.0 ;
4
山东弘禹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34.0
评委A 34.0 ; 评委B 34.0 ; 评委C 36.0 ; 评委D 34.0 ; 评委E 3*.0 ; 评委F 30.0 ; 评委G 36.0 ;
5
沂源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3*.0
评委A 31.0 ; 评委B 38.0 ; 评委C 33.0 ; 评委D *0.0 ; 评委E 36.0 ; 评委F 3*.0 ; 评委G *8.0 ;
6
山东省宁阳县水利工程公司
*9.4
评委A 3*.0 ; 评委B 36.0 ; 评委C 36.0 ; 评委D 18.0 ; 评委E 30.0 ; 评委F *7.0 ; 评委G **.0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无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候选人名称 投标金额 排名
1
东平县水利建筑安装公司
********.73元
1
东平县东平湖开发工程处
3
泰安东平清润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05元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东平县水利建筑安装公司
项目经理:姜广喜
中标金额:********.73 元
工期:9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0*4-11-01 08:30:00
11.公示日期:*0*4-11-01 至 *0*4-11-04
1*.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东平县水利局执法监督科)投诉。
15.其他说明:

标签: 城乡供水一体 提升工程 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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