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罚没一批虚拟货币“挖矿”设备转让结果公告
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罚没一批虚拟货币“挖矿”设备转让结果公告
交易信息 (流拍) | |||
标的名称: | 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罚没一批虚拟货币“挖矿”设备转让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3]073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 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3-116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26.******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 |
报价幅度(万元): | 0.26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标的资产是指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罚没一批虚拟货币“挖矿”设备 ,包含252台主机箱、1台电脑主机、4台交换器、6台电脑显示屏及1008张显卡。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网上挂牌竞价资格要求。 (二)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按现状出让,乙方应自行现场查看、评估,甲方提交给交易平台报告中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数据均仅作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依据;乙方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详实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甲方与交易平台对标的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 受让方完全认可接受标的现状、误差和瑕疵。 (三)本次转让的竞买保证金为3万元。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罚没一批虚拟货币“挖矿”设备合同》。合同签订后,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化为交易价款。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合同范本第5.3款)。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竞价交易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竞得方应在付清交易款后7天内将标的资产全部搬离现场,逾期15天未全部搬离的,竞得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合同成交价30%的违约金,并视为自行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处置权, 委托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七)竞得人付清交易价款后视为已将标的资产移交给到受转让方,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受转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八)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转让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2-*******,办公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金惠大道5号。 |
交易信息 (流拍) | |||
标的名称: | 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罚没一批虚拟货币“挖矿”设备转让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惠阳[2023]073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2日 08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3-116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26.******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 |
报价幅度(万元): | 0.26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09时00分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标的资产是指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罚没一批虚拟货币“挖矿”设备 ,包含252台主机箱、1台电脑主机、4台交换器、6台电脑显示屏及1008张显卡。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项目交易条件及要求 (一)竞买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网上挂牌竞价资格要求。 (二)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按现状出让,乙方应自行现场查看、评估,甲方提交给交易平台报告中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数据均仅作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依据;乙方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详实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甲方与交易平台对标的资产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评估报告仅作为参考, 受让方完全认可接受标的现状、误差和瑕疵。 (三)本次转让的竞买保证金为3万元。 (四)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五)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罚没一批虚拟货币“挖矿”设备合同》。合同签订后,竞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化为交易价款。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详见合同范本第5.3款)。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竞价交易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六)竞得方应在付清交易款后7天内将标的资产全部搬离现场,逾期15天未全部搬离的,竞得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合同成交价30%的违约金,并视为自行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处置权, 委托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七)竞得人付清交易价款后视为已将标的资产移交给到受转让方,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均由受转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八)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四、竞价方注意事项 (一)竞价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成交候选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次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 (二)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三)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本转让条件及说明的要求,办理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联系方式 如须查看标的,请联系委托方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2-*******,办公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金惠大道5号。 |
标签: 罚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