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台山15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台山15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JCR2024-142(台山15)号)
JCR2024-142(台山15)号 2024年11月04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TS******* 宗地总面积: 2.******公顷 宗地坐落: 台山市大江镇江东路地块四
年限: 50年 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1220万元 受让单位: 聚银包装新材料(江门)有限责任公司
备注: 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M2);建筑密度:40%~70%;容积率:1.75~3.5(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505平方米且不大于*****.01平方米);建筑高度:≤60米;绿地率:5%~2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规定;其他规划布局及相关要求详见台自然资条件﹝2024﹞86号。根据《台山市工业新城总体规划(2012-2030年)》产业布局规划,该地块拟发展“塑料薄膜制造”产业,该类型项目在符合《台山市工业新城总体规划(2012-2030年)》产业布局规划下须为国家鼓励类或允许类产业,并且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以及《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台山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台山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片区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发展要求。建设项目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动工建设。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426.2万元/亩,每亩创税额≥30.2万元/年,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万元。

二、公示期: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龙华里34号
邮政编码: ******
联 系 人:蔡丽缠
联系电话:0750-*******
电子邮件: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台山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招拍挂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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