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梧州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验收公示
关于梧州市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验收公示
一、信访件(受理编号:D2WZ202*****0011)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2WZ202*****0011。三龙大道精通小区A区公路,有大量流动三轮车宵夜摊和一家老表大排档,排出大量油烟及气味,噪声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二、整改单位
牵头单位: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责任单位:长洲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2023年10月18日,我局组织长洲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精通小区路口周边进行巡查整治,现场发现十多档三轮车摊贩游商,执法人员当即上前对其全部劝离。
执法人员来到“老表大排档”现场,发现其使用环保烧烤炉进行露天烧烤,室内油烟烟道安装有油烟净化器,但烟道并未连接环保烧烤炉。执法人员当场向该餐饮店负责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一份,要求其将烧烤炉移入室内,连接入烟道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出,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做好清洗登记。
(二)2024年2月19日,长洲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精通小区路口周边进行复查,对占道经营的摊贩游商进行劝离;现场检查商家能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但未能提供清洗记录。
(三)2024年10月9日长洲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继续对信访问题未通过验收的“老表大排档”复查,商家已安装并能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提供了2024年8月26日聘请第三方检测油烟合格的报告。
四、验收情况
(一)2024年4月29日,我局组织市城管执法支队、长洲区城管局、长洲区城管执法大队、红岭街道办、三祺社区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到现场核查,“老表大排档”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正常使用,但清洗不彻底,油污痕迹重,检查组一致认定该问题暂未通过验收,待清洁完成后再次组织验收。
(二)2024年8月6日我局再次组织联合检查组到现场核查验收,但“老表大排档”商家未营业。
(三)2024年10月23日,我局再次组织长洲区建管局、长洲区城管执法大队、红岭街道办、三祺社区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到现场核查。经核查,“老表大排档”已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并提供2024年8月26日聘请第三方检测油烟合格的报告,表示会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该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经参加验收的单位一致同意,原则上通过验收。
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通过验收的信访问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1月1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执法监督科(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6-1号,邮编:******),联系电话:*******。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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