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生物资源调查及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示范工程部分环境监测及验收二次-中标候选人

巢湖生物资源调查及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示范工程部分环境监测及验收二次-中标候选人

巢湖生物资源调查及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示范工程部分)环境监测及验收(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巢湖生物资源调查及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示范工程部分)环境监测及验收(二次)

项目编号: 2024AFMB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1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1月04日

巢湖生物资源调查及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示范工程部分)环境监测及验收(二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 江苏河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1号

投标报价:肆拾万零伍仟元整(¥:******元)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运营期结束(运营期2年)

备注说明:评标情况一览表及候选人信息表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管理局河道和工程管理处

地址:合肥市巢湖市半汤街道岠嶂社区姥山路 9 号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398号A座5层

项目负责人:宇海涛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11月04日至 2024年11月0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398号A座5楼,联系人:宇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11月04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5分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11-04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11-04
    0天0小时45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修复 环境监测 资源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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