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公办号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嘉公办号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市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的规定,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10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嘉兴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2024年嘉兴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2024年嘉兴市公安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编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结果

1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规范保安行政许可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

嘉公通字〔2018〕6号

继续有效

2

《嘉兴市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奖励办法》

嘉公通字〔2016〕13号

继续有效

3

《嘉兴市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

嘉公通字〔2017〕13 号

继续有效

4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对上路行驶两(三)轮电动车实施严管的意见》

嘉公通字〔2018〕42号

继续有效

5

《关于做好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实施前过渡期内有关工作的通告》

嘉公通字〔2018〕57号

继续有效

6

《关于加强嘉兴市区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嘉公交通字〔2021〕1号

继续有效

7

《关于调整嘉兴市区路内限时段停车位停放时段的通告》

嘉公交通字〔2022〕1号

继续有效

8

《嘉兴市公安机关轻微违法行为“两轻一免”事项清单》

嘉公办[2023]37号

继续有效

9

《升级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优驾容错”管理措施》

嘉公办[2023]36号

继续有效

10

《嘉兴市公安局部分地方立法事项裁量基准清单》

嘉公办〔2023〕86号

继续有效


标签: 规范性文件 清理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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