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中国十五冶翠宏山尾矿设施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项目劳务工程
招标编号: QGS-CHWKLW-2024-S115-GC
招标人: 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 年 10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
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项目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详
细评审,根据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福建威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北吉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4 年 10 月 11 日 12 时 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2 时 。
特此公示。
说明: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
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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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
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
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
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
行。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 788 号
联系人: 何志强
电话: 027-5101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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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swyjczxgccgb@cn15mc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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