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座真有理想的城市”联合推广活动成交公告
“常州,一座真有理想的城市”联合推广活动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常州,一座真有理想的城市”联合推广活动 | ||
品目 | 广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常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9:1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萍,李珉,焦喜梅 | ||
总成交金额 | ¥147.******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文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9-********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B座5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66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常州市武进区腾龙路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文萍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常州市鑫源分众传媒有限公司 | 913*****760******D | 常州市钟楼区运河路50号中博科技园15号楼 | 84(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常州,一座真有理想的城市”联合推广活动 服务范围:结合线上线下联合推广活动,突破“理想”之于“理想汽车”的定义,着眼于每一天、每个人、一座城,上升为“理想生活”“理想人生”“理想之城”,打造“常州,一座真有理想的城市”品牌。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前履约完成。 服务标准:严格按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陈萍、李珉、焦喜梅
计费基数为成交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以下费率为1.425%,100万元(不含)至500万元(含)费率为0.76%,500万元(不含)至1000万元(含)费率为0.4275%,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19-********
1.采购文件
标签: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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