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城乡一体化石城水厂新建工程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崇阳县城乡一体化石城水厂新建工程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CYZX-******SL-*********
一、招标概况
崇阳县城乡一体化石城水厂新建工程(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崇阳县城乡一体化石城水厂新建工程(二期)勘察及初步设计于2024年10月12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1月04日在崇阳开标二室开标,并于2024年11月04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崇阳县水利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咸宁市水利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北志宏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广东中灏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00 ******.00 ******.00
投标报价备注 / / /
质量(如有) 达到国家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达到国家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达到国家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30 30 3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田晓杰 孟才 钟兴昌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水工建筑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证书编号 ******* 050*****50797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07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崇阳县水利局
地址:崇阳县崇阳大道171号
联系人:黄瑜
电话(传真):155*****088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93号
联系人: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152*****888
3.行业主管部门:崇阳县水利局
地址:崇阳县崇阳大道171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崇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地址:崇阳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传真):0715-*******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宏博策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4年11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初步设计 新建工程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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