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街道办事处租用车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东安街道办事处租用车辆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东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蒲青路1799号
联系方式:181*****183
供应商(乙方):成都云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北路768号
联系方式:138*****017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东安街道办事处租用车辆服务项目 | 1(年) | ¥1,220,000.00 | ¥1,220,000.00 | ( 一 )服务内容 1、车辆租赁 根据采购人的使用需要,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提供的车辆类型及数量须包括:普通全新纯电动轿车 10 辆、普通全新纯电动 SUV 8 辆(类似比亚迪宋 7 辆、领跑 1 辆)、普通全新纯电动皮卡 2 辆(需提 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手续完备、证件 及各种备品备件齐全,无违法及法律纠纷,且符合国家有关车辆行驶的规定。 2、车辆维护 供应商将负责对租赁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和保养,以及对车辆的检修和大修等工作。车辆检修期间,超过 3 天 以上的,需提供备用车辆供甲方使用。同时,供应商将根据车辆使用 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保证租赁车辆的实用性能、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 3、充电桩安装 供应商应提供充电桩安装服务。根据采购人场地的具体情况及 采购人的需求,制定充电桩的安装计划,计划应包括充电桩的数量、 位置布局、电力供给等。根据安装计划制定安装流程,包含材料准备、 基础施工、电力接入、充电桩安装、调试测试、审批验收和运维管理 等。供应商还应确保充电桩后期的正常运行并及时进行维护。(提供承诺函) ( 二 )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车辆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车辆安全行驶技术标准并按期审验合格。供应 商应为车辆依法投全各类保险,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供应商负责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必须达到最新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理文件和制度。车辆应年检合格、证照齐全、车况良好、无车身广告,各项设施设备及使用功能正常,供应商应承诺投入本项目租赁使用的所有车辆均为全新。(提供承诺函) 3、车辆应购买有完备的车辆保险,包括交强险、商业险,其中商 业险至少包括以下险种: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座位险、第三者 责任险、盗抢险、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保险费用由供应商承 担;若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向保险公司投保致使发生保险事 故后无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若 超出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则超出部分赔偿金额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 4、车辆配备相应的专用工具包和必要的维修工具、有效的车用灭火器、安全锤、故障车警示标志牌等设施设备,配备备用轮胎。 |
合同金额: 1,2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0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东安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024年11月01日
2024年11月04日
合同附件: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东安街道办事处
2024年11月04日
标签: 租用车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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