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第一批物资类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10月第一批物资类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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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名称包号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物资类包 1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南瑞怡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第一批物资类公开招标项目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0929XHA01
各相关投标人:
安徽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第一批物资类公开招标项目评审工作
已经结束,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 3 日。投标人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
提出。
分标名称 包号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南瑞怡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物资类 包 1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
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
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
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
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2024 年 11 月 4 日

标签: 招标项目 物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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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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