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深汕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的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39.5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文创力量科技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原合同部分条款如下: 一、原合同第一条:“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变更为“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原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第⑥项“在辖区高铁站开展1场LED屏视频宣传,通过循环滚播主题宣传片进行宣传”变更为“在辖区社区电梯处LED屏开展1场LED屏视频宣传,通过循环滚播主题宣传片进行宣传”。 三、原合同第四条第4条“开展面向各职能单位、四镇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活动。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室内课堂授课、教学课件播放、学习手册发放、互动问答、现场教学等”变更为“编辑一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果纪实画册及组织开展一场线下宣传活动”。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于2023年5月26日签订原合同。因今年合作区主汛期持续时间较长,为确保广告投放效果最大化,广告投放位置由高铁站LED屏改为社区电梯内LED屏。同时,结合深圳市关于机关单位高校外出培训的有关要求,对原合同内第四条第4条约定的培训安排作出适当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拟对原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 联系电话:0755-******** 传真:0755-********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
附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项目补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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