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门诊部、边防大厦、安保交通部原后勤基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门诊部、边防大厦、安保交通部原后勤基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门诊部、边防大厦、安保交通部(原后勤基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0:2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荣、周林、严李强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宁
项目联系电话 184*****987
采购单位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桥南桥头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归警官 0891-*******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古泽安置小区临街商铺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先生 184*****987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zip

一、项目编号:XZZB-XZJZ-LS******(招标文件编号:XZZB-XZJZ-LS******

二、项目名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门诊部、边防大厦、安保交通部(原后勤基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昌都市卡若区捷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生格宗花园4栋1单元404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西藏昌都市卡若区捷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门诊部、边防大厦、安保交通部(原后勤基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主要是为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门诊部、边防大厦、安保交通部(原后勤基地)3个伙食单位提供食堂食材采购、供应、配送、初加工等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奶制品类、蔬果类、畜禽肉、禽蛋类、海鲜水产类、干杂调料类、饮料类、熟食类、酱菜类、豆制品类、米面粮油类、方便速食类及超市商品类 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合同到期前1个月,双方协商签订下一年合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根据响应文件、合同以及成交供应商日常供货服务情况,每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考核,连续两个月或者全年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供应商(服务商)应有专门的仓储、加工、冷冻冷藏、食材发放区域;有专用运输车辆,保证冷链运输;具备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保障机制和售后特色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快,保证货物新鲜度,配送时间具有一定灵活性。配送食材应根据各类食品运输条件选择合适运输车辆,运输用的车辆、工具、铺垫物、防雨设施必须清洁、干燥并进行每日消毒,运输中严禁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
2、供应商(服务商)提供的全部食材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不得提供三无商品。该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变质、防腐、防交叉污染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食材损坏和损失均由供应商(服务商)承担。所有配送食材应附质量相关检疫检验报告,标注有保质期的食材、调料等货物不得超过有效期。
3、肉类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排骨、里脊肉、猪蹄、猪肝、牛羊肉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它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4、食用油配送标准:非转基因食用油,必须符合GB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5、调味品质量要求:食用盐符合GB5461-2000标准,酱油符合GB *****-2000标准,味精符合GB2720-2015标准,生粉(淀粉制品)符合GB2713-2015标准,食糖符合GB*****-2014卫生标准,食醋符合GB/T*****-2011标准,酿造食醋符合GB*****-2000标准。
6、冷冻品质量要求:冷冻品必须保证为3个月内产品,配送公司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7、豆制品质量要求:发酵性豆制品必须符合GB2712-2003标准,非发酵豆制品必须符合GBT *****-2008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8、水产品质量要求:鲜活、鳞片齐全、无血迹、无异味,必须符合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005《鱼糜制品卫生标准》、GB*****-2005《水产调味品卫生标准》、GB*****-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等。产品的感观、安全、卫生、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9、无公害蔬菜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不腐烂变质,符合GB*****.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对蔬菜中有害物质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之内。
10、禽蛋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7日内产品),破损不超过2%,禽蛋等新鲜蛋类必须符合GB2749-2015标准。
11、禽类:去内脏、表皮无毛,无血迹、无污物、无注水等掺假现象,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
12、大米质量要求:一年内新大米,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
13、其它类质量要求:其它类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食品安全标准,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4标准,对食品的添加量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所有食品来源均应有书面依据,必须可追溯,进口食材及副食品供应商(服务商)须按照防疫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14、包装和运输要求:对采购食材进行冷链或者保鲜运输,包装完好。
注:以上质量标准如有新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出台,则以最新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荣、周林、严李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与采购人的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收取标准为基数*1.5%,具体金额为:1.659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最终评审得分为:76.3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桥南桥头        

联系方式:归警官 08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古泽安置小区临街商铺23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4*****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宁

电 话:  184*****987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边防检查总站 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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