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台安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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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1-001

二、合同名称:台安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台安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鞍山市台安县繁荣北街51号

联系方式:041*****577

供应商(乙方):辽宁方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6-1号

联系方式:024*****2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台安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4、监理要求(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双方签订监理合同,工程准备工作起至工程终验完成,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4)项目的监理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5)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5、工程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1)项目总监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2)其他人员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人员4人、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2人、工程造价人员1人、资料员1人。所有拟配备于本项目的人员在施工期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保持一致,若需更换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在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驻现场人员如需请假,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在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离开;若在检查中发现驻现场人员不在现场,将按《辽宁省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罚。(3)本项目的总监最多同时在监3个项目(包含本项目),需为本项目配备驻场的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证)。监理人员需具备经市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并发放的监理员证,工程造价人员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造价员证书)。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07,545.74元

合同金额:407,545.74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4-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1-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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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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