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环境感知网和生态监测网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南山区环境感知网和生态监测网建设项目合同公示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南山区环境感知网和生态监测网建设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拟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南山区环境感知网和生态监测网建设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南山区环境感知网和生态监测网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元):********.70

中标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此前已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征求意见,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拟将终验款“通过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修改为“通过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合同终验通过后”,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关于终验款:根据合同的验收条款约定,乙方完成项目建设,提交完整的项目过程资料,通过甲方和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合同终验通过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项目终验款金额人民币叁佰贰拾贰万玖仟元整(¥3,229,000.00)。
二、关于合同尾款:此条维持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征求意见不变。即:根据合同的验收条款约定,项目通过结决算后,乙方按照规定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项目中标金额3%的履约保函,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函后,以政府造价单位最终审核的决算审定价为依据,结合乙方履约情况,扣除违约金(如有),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应付合同尾款。如前期甲方已支付金额超过决算审定价的,乙方应于2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还差额部分。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鉴于原合同约定尾款付款条件流程多、时间长、难以在今年内完成,且已临近年末,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乙方需发放完施工人员的全部薪酬,故变更合同支付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泉园路13号环境大厦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南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002/********/22e6b1f5-712e-4038-80be-5da*****ead5.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zfcg.szggzy.com:8081/gsgg/******/******002/********/22e6b1f5-712e-4038-80be-5da*****ead5.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监测 环境 感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