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能源轿车的框架协议合同警车公告
关于新能源轿车的框架协议合同警车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2*****720******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顺路160号
联系方式:181*****591
供应商(乙方):上海安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正华(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239号5幢1楼
联系方式:180*****079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标签: 新能源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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