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启东市华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91******572*****XW | 启东市汇龙镇金融中心5幢907-910室 | 89.74(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启东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外包 服务范围:启东市人民法院及下辖人民法庭,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本服务项目参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楼标准及评分细则(建住房物[2000]008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管理办法(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共卫生条例》、《四星级宾馆服务标准》等内容进行管理。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预算费用为每年295万元(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如遇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等),增量部分由中标方负责,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包含强电、消防、给排水;安全保卫、安全检查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李忠、姚嘉钰、成佩华
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旺
电话:0513-********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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