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A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13层东塔13层1308室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万元整(******.00元)

评审得分:76.9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国家和省疾控局关于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的通知要求,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部署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确保软件能够正常运行并实现与省、国家平台的数据安全传输、共享与交换,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服务采购。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6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许浩(组长),郝爽,刘险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1.35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胜利路和园小区11号楼1304室,联系电话:186*****08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宿州市磬云北路498号

联系方式:175*****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胜利路和园小区11号楼1304室

联系方式:186*****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雅倩、吴雪

电  话:175*****315186*****087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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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交申请
    安徽泰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请审核
    2024-11-05 16: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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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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