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业务装备采购成交公告
关于检察业务装备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17:2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吴明旭(自行抽取),李家宏(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韦斯积(自行抽取) | ||
总成交金额 | ¥14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侃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7-******* | ||
采购单位 | 灵山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灵山县江南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7-******* |
一、项目编号:QZZC2024-J1-******-QZSZ
二、项目名称: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装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钦州市博金科技有限公司 | 钦州市鸿发街北一巷19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明旭(自行抽取),李家宏(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韦斯积(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钦州市物价局“钦市价费﹝2013﹞4号”文件,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缴纳相应的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侃
电 话:0777-*******
附件信息: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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