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翼旋转作动器等设备评标结果公示
缝翼旋转作动器等设备评标结果公示
缝翼旋转作动器等设备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缝翼旋转作动器等设备
二、项目编号:LYZB-2024-062
三、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日历日
四、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评标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评标结果:
01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凤城市辽东金灿实业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翼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凌云(宜昌)航空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02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凤城市辽东金灿实业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凌云(宜昌)航空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西安翼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03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翼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智通自动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凌云(宜昌)航空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04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澎霖远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翼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西安智通自动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05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西安智通自动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西安翼为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凤城市辽东金灿实业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七、其他补充事项
如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0551-********。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投诉复议的。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8*****058
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586号同馨商务大厦2306室
联系人:黄敏冲、袁童
电 话:027-********、199*****585
邮 箱:AHZBJG@ah-int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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