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涧101等12宗井场及道路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关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涧101等12宗井场及道路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涧101等12宗井场及道路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吴起县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吴起县刘渠子转盘自然资源局办公楼304室
联系单位:吴起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
联系电话:*******
吴起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
附件: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涧101等12宗井场及道路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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