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福路保宁路-派福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福路保宁路-派福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合福路(保宁路-派福路)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建设单位 | 南宁纵横时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结构类型:其他类型。 规模:本项目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30m,设计速度40km/h,路线设计总长度1266m,设计桩号范围:K0+109~K1+375,扣除合福路-顺福路交叉口范围,路线实施长度1162.306m。道路呈东西走向,路线起点K0+109顺接现状合福路—保宁路交叉口东侧,沿线分别与顺福路(城市次干路,扣除路口)、规划竖向支路一及规划竖向支路二相交,路线终点K1+375止于规划合福路—派福路交叉口西侧(派福路为城市主干路,扣除路口)。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10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 | 第一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49元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及以上 | ||||
项目经理 | 姜敏(注册编号:桂145*****016*****;身份证号:4502**********052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林科荣(身份证号:4525**********0915) 容兰(身份证号:4524**********080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可利大道(秀安路-北湖北路)施工; 2.北海银滩四号路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3.防城港市白沙湾大道(环岛东路支线)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建工控股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88元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及以上 | ||||
项目经理 | 刘衡超(注册编号:桂145*****020*****;身份证号:4304**********811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周常梅(身份证号:4509**********0283) 何先(身份证号:4509**********001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隆安县文塔路、蝶城路改造工程(蝶城路); 2.金村路(银顶路至那浪路)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三 | 单位名称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5元 | ||||||
工期 | 54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及以上 | ||||
项目经理 | 刘荣珍(注册编号:闽135*****016*****;身份证号:3504**********40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蔡昆冈(身份证号:4508**********8319) 袁朝阳(身份证号:3605**********005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泉东大道(杏秀路-海玉路)、海城大道(张纬四路-张纬六路、泉东大道-海湾大道)市政道路工程; 2.惠安县城区市政道路沥青化及公园停车场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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