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营养健康示范食堂餐厅复审结果的公示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营养健康示范食堂餐厅复审结果的公示
2024年市级营养健康示范食堂(餐厅)经过县级初审、市级复审及各营养健康示范食堂整改,有以下食堂符合市级营养健康示范食堂要求,拟评为市级营养健康示范食堂(餐厅),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宜黄县水北新区幼儿园 |
2 | 广昌莲城五医院有限公司 |
3 | 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 |
4 | 金溪县第七学校 |
5 | 江西省乐安县幼儿园 |
6 | 崇仁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7 | 黎川县第三幼儿园 |
8 | 南丰县幼儿园 |
9 | 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御抚堂餐饮店 |
10 | 抚州市临川区第一保育院 |
11 | 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育院(高新佳园分园) |
公示时间为15日(2024年11月6日至11月21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发送至市卫健委政法监督科邮箱:fzswsjjwk@163.com,联系电话:0794-*******。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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