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营养健康示范食堂餐厅复审结果的公示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营养健康示范食堂餐厅复审结果的公示

2024年市级营养健康示范食堂(餐厅)经过县级初审、市级复审及各营养健康示范食堂整改,有以下食堂符合市级营养健康示范食堂要求,拟评为市级营养健康示范食堂(餐厅),现予以公示。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宜黄县水北新区幼儿园

2

广昌莲城五医院有限公司

3

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

4

金溪县第七学校

5

江西省乐安县幼儿园

6

崇仁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7

黎川县第三幼儿园

8

南丰县幼儿园

9

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御抚堂餐饮店

10

抚州市临川区第一保育院

11

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育院(高新佳园分园)

公示时间为15日(2024年11月6日至11月21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发送至市卫健委政法监督科邮箱:fzswsjjwk@163.com,联系电话:0794-*******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养健康 餐厅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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