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测定点机构中标结果
产品检测定点机构中标结果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16年10月28日就产品检测定点机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产品检测定点机构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3-3150-GXYL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预算:200000.00元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产品检测定点机构 | 2家 | 服务期限1年内为采购人提供样品检验服务 |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6年10月2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定标日期:2016年10月28日
四、谈判日期:2016年10月28日
评审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B座评标11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覃海洁、曾小峰、夏莲(业主评委)。
五、成交信息:
第一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壹拾万捌仟壹佰元整(¥108100.00) | 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1号3栋 |
成交标的基本信息: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报价(元) | 服务要求 |
1 | 花生油 | 4 | 批次 | 1255.50 | 严格按照国家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和自治区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桂食药办科评〔2015〕6号)、《广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广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2016版)》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规范抽样和检验工作,加强实室验质量管理,及时报送检验报告和录入数据。检验工作包括检测、检验结论通知、检验结论确认、回执收集、复检、制表、结果报送等多个环节。 2)检验时限要求:自接到采购人送达的检验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检验工作,同时出具电子版检验报告一份及纸质版检验报告5份。 |
2 | 动物油脂及其制品 | 1 | 批次 | 1255.50 | |
3 | 熟肉制品 | 4 | 批次 | 1767.00 | |
4 | 风味乳制品 | 2 | 批次 | 1767.00 |
第二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壹拾叁万肆仟陆佰捌拾元整(¥134680.00)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4号 |
成交标的基本信息: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报价(元) | 服务要求 |
1 | 产品检验 | 91 | 批次 | 1480.00 | 严格按照国家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和自治区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桂食药办科评〔2015〕6号)、《广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以及《广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2016版)》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规范抽样和检验工作,加强实室验质量管理,及时报送检验报告和录入数据。检验工作包括检测、检验结论通知、检验结论确认、回执收集、复检、制表、结果报送等多个环节。 2)检验时限要求:自接到采购人送达的检验样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检验工作,同时出具电子版检验报告一份及纸质版检验报告5份。 |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丽珠 ****-*******/*******
地址:广西北海市北京路49号桂成花园A座2006号
2.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姚文冰;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西北海市重庆路 邮编:536000
3.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食品药品检验所或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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