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4〕58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4〕58号
(成高财采处〔2024〕58号)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24-2025学年度食堂大宗食品原料政府采购项目(第一批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科全云(成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2039号36栋14楼1405号
被投诉人1: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8楼
被投诉人2:四川成与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S1区16楼1625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8月4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8月31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2024年9月2日起,本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陆续发布。
投诉事项1:本项目资格条件设置不合法,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本项目评分细则设置不合理不合法,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3:本项目“配送管理方案”评分细则设置未细化量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投诉人不属于本项目潜在供应商,不属于已依法进行质疑之情形,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驳回对本项目的投诉。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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