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餐饮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食堂餐饮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铁西区清乐围棋学校中央大街分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铁西区清乐围棋学校中央大街分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厨管家(辽宁)食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太街15-2号

中标(成交)金额:7,060,170(元)

评审总得分:91.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铁西区清乐围棋学校中央大街分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铁西区清乐围棋学校中央大街分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C********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拟采购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的餐饮企业为学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保障,在学校监督和管理下全面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一)项目情况 沈阳市铁西区清乐围棋学校中央大街分校现拥有教职工39人,学生约800人。就餐天数均为215天。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选择一家专业化餐饮企业为广大教职工提供早、午餐,学生提供午餐服务。要求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规,以构建良好的供餐服务为宗旨,通过提供科学、营养、健康的餐品搭配,满足广大师生的用餐需要。 (二)人员管理 1、中标单位需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承担聘用人员相应费用,包括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食堂从业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2、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学校有监管权力。 3、中标单位聘用的从业人员除身体健康外,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礼貌服务,学校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4、为保证校园安全,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校园人员进出管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三)现场管理 1、学校无偿提供满足食堂正常运营的基础设备及配套设施,并对合理损耗或已到报废期限的设备进行补充、更换。中标单位负责餐厅和厨房设备日常维修维护保养,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中标单位可安排购买、安装和使用,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如中标单位主动投资增添新设备作为提升满意度的增值服务,则后添置的厨房设备被列为中标单位固定资产;如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中标单位有权将所有权归中标单位的可移动物品和设备迁离。 2、日常所需的餐具、器具、一次性用品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应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4、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并做好省、市、区级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学校予以配合。 5、服务期内,学校和中标单位都具有合作的排他性,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中标单位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动产除外)。 6、中标单位负责缴纳食堂运营产生的水、电、燃气费。 7、中标单位需派人员负责组织食堂内学生就餐时的秩序、纪律、卫生等,学校协助管理。 (四)供餐模式及餐费标准 1、 供餐模式 学校配套设施齐全,可满足现场加工制作,师生统一到食堂用餐。 学生食堂采用智慧食堂,午餐在食堂内采取窗口形式取餐。中标单位应尽可能保证餐品的种类丰富,每周轮换餐品的搭配,以保证口味的变化和食物的科学营养。 在服务期内,若学校食堂的供餐模式发生变动,如现有模式的优化或如遇市场食品食材价格波动较大须调整餐费标准的,双方共同协商。中标单位需具备满足师生多样化供餐需求的能力。 2、餐费标准 教师餐费:14元/人/天,其中11元由学校按铁西区财政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按月全额支付给中标单位;另外3元餐费补助教师根据实际用餐天数自行缴纳,由学校统一负责收缴按月支付给中标单位。 学生餐费:学生食堂每份基础套餐13元/人/餐,由学生家长通过线上充值的方式自行缴纳餐费,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套餐,供学生们选择最终按实际发生额按月结算。 3、供餐时间 教师开餐时间: 早餐:06:20-07:40 午餐:11:30-12:30 学生开餐时间: 午餐:11:10-12:30 若无学校通知,中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学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及时与中标单位沟通。(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2025年7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合格标准;食堂卫生标准:招标人验收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邵丽玮、张功义、商大鹏、韩江涛、韩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铁西区清乐围棋学校中央大街分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人民币2,353,390.00元/年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辽财采【2017】511号文件*3年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7,4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铁西区清乐围棋学校中央大街分校            

地址: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四号路10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淳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 沈阳市铁西区清乐围棋学校中央大街分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铁西区清乐围棋学校中央大街分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厨管家(辽宁)食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餐饮 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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