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未病治疗中心设备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关于“治未病治疗中心设备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远程异地评标
项目概况
昭平县中医医院“治未病治疗中心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4-J1-******-GXGZ
项目名称:昭平县中医医院“治未病治疗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昭平县中医医院“治未病治疗中心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编号:HZZC2024-J1-******-GXGZ
项目名称:昭平县中医医院“治未病治疗中心设备采购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万零肆仟陆百元整(¥******.00)。
采购上限控制价:人民币玖拾万零肆仟陆百元整(¥******.00)。
采购需求:关于昭平县中医医院“治未病治疗中心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签订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最高限价(如有):******
合同履约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签订合同,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由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或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供应商必须具有以下有效的证件: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政采云平台-商家入驻-注册)。
供应商未按以上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竞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桂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评标室(昭平县永利新城6-6号二楼,联系电话:077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中属于强制采购的品目,予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属于非强制采购的品目,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国家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内的,实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2.谈判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供应商应将谈判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至以下账户,并于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供应商;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若以现金方式交纳或者没有足额交纳的视为无效竞标。办理谈判保证金手续时,需在交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分标字样)。
开户名称:广西桂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新宁分理处
帐 号:433*****010*******
4、付款方式:采购人在签完合同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目合同金额的30%,余下的70%在验收和安装调试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供应商在申请付款时必须开具项目正式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5.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8. 评标说明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主会场地址:广西桂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开标室(贺州市昭平县永利新城6-6号二楼),评标副会场地址: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开标室(兴宁区南宁市秀厢大道199号金源城(建兴路)金源CBD东城25层)。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信息: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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