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迳口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项目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项目名称:迳口社区“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3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该项目:深圳市转安消防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维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筑安消防安全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采取竞价方式,我方综合评定并严格按照光明街道办事处采购办法择定该项目由深圳市筑安消防安全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筑安消防安全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一、服务范围:迳口社区辖区范围内78家三小场所以及121家出租屋 二、服务内容: (1)对辖区内“三小”场所、出租屋内存在私拉乱接电线、未进行套管保护的裸露电线等用电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2)对“三小”场所内存在违规住人现象进行整治; (3)对“三小”场所(非餐饮场所)存在明火煮食现象进行整治; (4)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内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整治; (5)对“三小”场所、出租屋内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进行整治; (6)对“三小”场所内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进行整治; (7)按社区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 四、其他要求: (1)服务商提供本项目服务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要求服务方配备初级以上电工证的专业电工开展整治工作。 (3)服务方应对工作人员做好安全教育,整治过程中需做好相关安全措施,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应由服务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4)服务方应统筹服务所需用到的材料、服务、其他作业工具及车辆,全力配合好采购单位做好用电安全隐患整治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 (5)服务方需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如发生相关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6)如有其它未尽事宜,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该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上级机关的文件规定。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街道迳口新村100号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祝工联系电话:150*****693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公告日期: 2024年 11月7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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