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聚善苑公租房续签合同的通知

关于聚善苑公租房续签合同的通知

聚善苑各保障户:

11月11日起,聚善苑保障户需要缴纳2024--2025年度房屋租金,并续签租房合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复审

1、城区(5个办事处)居民:

以家庭为单位,提供主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上年度租赁合同原件;属城镇低保的,提供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证原件或低保发放证明。

2、市直单位人员:

以家庭为单位,提供主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上年度租赁合同原件,社保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二选一);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原件或养老金发放证明。

3、外来(进城)务工人员:

以家庭为单位,提供主申请人身份证及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上年度租赁合同原件,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二选一)或工作收入证明(是指申请人目前所在企业(单位)通过银行账户或法人帐户发放近12个月工资凭证,并加盖财务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人是在城区内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二、收费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的批复》(长政文【2022】189号)的规定,本小区公租房租金仍维持原标准,阳面5元/㎡/月,阴面4元/㎡/月。

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住户,租金标准仍执行原廉租房标准。

三、办理时间

续租时间定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20日(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因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续租手续被取消保障资格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户承担,住房保障部门将按双方签定的《长垣市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四、办理方式

为方便群众,租户可在本小区管理处通过微信、支付宝缴纳租金,续签合同。如以现金或农商行卡缴费的住户,仍需到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住房保障窗口缴费,再到管理处签订合同。

长垣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7日

标签: 聚善苑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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