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监狱食堂物资蔬菜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泉州监狱食堂物资蔬菜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FJXFZB[GK]*******

二、项目名称:泉州监狱食堂物资(蔬菜)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田里今香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92号祥泰商城4幢1301室 4,110,000.00元 98.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泉州监狱食堂物资(蔬菜)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田里今香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泉州监狱食堂物资(蔬菜)配送服务项目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定点协议期限约2年,预计合同期自2025年1月起至2026年12月止,如遇政策调整等非抗力因素须提前或推迟签订合同的,由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具体履行起止时间,合同期仍为24个月(如合同期内采购人采购量提前达到预算金额750万的,则合同终止)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4,11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戴焕程
评审专家: 陈银铸 、 王力毅 、 吴少游 、 蔡丽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合同金额在不超过本项目实际预算金额750万元的范围内据实结算;评标时中标人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据实结算下浮率的计算依据,因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750万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收费费率标准:金额(万元)5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金额(万元)50-100,收费费率标准0.9%;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0.5%,金额(万元)500-1000,收费费率标准0.2%;3)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 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山支行 账 号:907*****800100*****159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泉州监狱食堂物资(蔬菜)配送服务项目:3.4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泉州监狱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古道街8号

联系方式:059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

联系方式:180*****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玮明、骆妙艺

电话: 0595-********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狱食堂 配送服务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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